2億!山東省大力提增獎補助力超低排放改造
為加快推進燃煤機組(鍋爐)超低排放改造步伐,進一步改善大氣環(huán)境質(zhì)量,山東省財政在連續(xù)兩年籌集資金4.26億元落實獎補政策的基礎上,2017年再次擴大資金獎補范圍,撥2億元對2016年完成任務較好的市進行獎勵,并確保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10萬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機組、單臺10蒸噸/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。
此次獎勵資金共分兩部分:一是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獎勵10126萬元。資金根據(jù)各市完成驗收的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驗收規(guī)模,按照3.5萬元/MW的標準撥付獎勵資金。二是燃煤鍋爐超低排放獎勵資金9000萬元。資金以各市完成驗收的10蒸噸/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規(guī)模占應驗收規(guī)模的比例為依據(jù),對完成率達到40%且排名山東全省前三位的市,按照每市3000萬元的標準撥付獎勵資金。通過發(fā)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,鼓勵各市早改造、早減排、早受益,保質(zhì)保量完成全省超低排放改造目標。